疫情方兴未艾、民气可用?英、欧、加相继盯上科技巨头

Thomson Reuters报道,加拿大财长Chrystia Freeland 11月30日表示,加拿大人希望有一个公平的税收制度,所有人都应缴纳公平的比例。她说,如有必要,加拿大将单方面对大型跨国数字企业课税。

加拿大财政部11月30日宣布,2022年1月1日起将对提供数字服务的企业课税,2021-22会计年度起的5年期间税收预估增至34亿加币。报道指出,加拿大政府明年度预算将公布更多相关细节。

加拿大广播公司新闻网(CBC News)11月30日报道,依据现行规定,加拿大境内没有设立营业据点的外国数字企业,在销售商品和服务时无需加收“商品服务税(GST)”或“统一销售税(HST)”。

例如,美国企业网飞(Netflix)并未在加拿大对其数字流媒体服务征收GST或HST,但在加拿大拥有据点的苹果(Apple Inc.)对所有的iTunes客户征收相关税金。

加拿大:明年7月实施跨境数字公平税收新制

根据11月30日公布的“2020年秋季经济声明:支持加拿大人与对抗新型冠状病毒(COVID -19)”,加拿大副总理兼财长Chrystia Freeland指出,加拿大政府计划实施变革、确保GST / HST以公平与有效率的方式适用于所有电子商务交易(包括跨国数字巨头经手的交易),并对超大型企业的股票选择权费用化设限。

加拿大计划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跨境数字产品和服务(包括手机应用软件、线上游戏、影音流媒体服务)的公平税收新制,预估2021-22会计年度起的5年期间税收增至12亿加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