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利桑纳州众议院以31票对29票通过一项法案,要求网络应用商店允许开发商使用自有付款处理软件,不必再支付苹果和Google抽成费用。
但在成为正式法律前,法案仍有许多挑战有待克服。首先,必须经过亚利桑纳州参议院讨论并通过,且州州长杜西(Doug Ducey)可选择否决法案。即使成为法律后也将面对一些问题,像是苹果或Google是否遵守,或会否告上法庭。
几周前北达科他州参议院投票反对通过类似法案。
这项法案要求App商店每年下载量超过100万的软件开发商,可自行选择使用支付方式,避开15%~30%的抽成费用。法案将适用亚利桑纳州的公司和用户。
虽然法案未点名任何公司,但显然是针对苹果的App Store和Google的Google Play。亚利桑纳州众议院对法案的讨论主要集中苹果,部分涉及Google,不涉及游戏主机或音乐播放器的数字软件商店。
提案人共和党籍亚利桑纳州众议员科布(Regina Cobb)说:“我认为他们垄断市场。”“我相信每个人至少有一支Google Android或苹果手机。”
其他立法者则以其他理由反对法案,包括立法过于草率、是否隶属联邦管辖,以及担心法案将在联邦法院遭质疑,因可能抵触美国宪法。
民主党籍亚利桑纳州众议员罗德里格斯(Diego Rodriguez)说,“我们真正该关心的是致力保护消费者的政策。此法案不能保护消费者,只是保护一家价值10亿元的公司免受另一家价值10亿元公司侵害。”
苹果反对这项法案,首席法务官安德尔(Kyle Andeer)在上周听证会表示,这等于“政府要求苹果公司放弃App Store”,“让出售数字商品赚进数百万至数十亿元的开发商免费获得App Store全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