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洲联盟因为阿斯特捷利康(AstraZeneca)的2019年冠状病毒疾病(COVID-19)疫苗延迟出货,而对这家药厂采取的第一项法律挑战,18日未能要求对方加速供货。
阿斯特提利康表示,欧盟已经输掉了这起法律案件,但欧盟执行委员会主席范德赖恩(Ursula von der Leyen)认为,法院的裁定支持欧盟的论点,也就是阿斯特捷利康未履行承诺。
阿斯特捷利康今年稍早延误出货COVID-19疫苗,原本承诺将竭尽全力在6月底前,向拥有27个会员国的欧盟供货3亿剂疫苗,但由于生产延误只交货1亿剂。
由于欧盟最初把疫苗采购案押宝给这家制药巨头,这使得欧盟陷入危机,当时各国面临加速接种疫苗的压力、争抢疫苗。欧盟在那之后就大致切断和阿斯特捷利康的关系,暂时不再向他们采购疫苗。
欧盟和阿斯特捷利康爆发纠纷后,采取法律行动要让他们在6月底前交货至少1.2亿剂疫苗。
然而,法官18日裁定,阿斯特捷利康只需要在9月27日的最后期限前,交货8,020万剂疫苗。
法院发布声明说,阿斯特捷利康必须在7月26日前交出1,500万剂疫苗,在8月23日前再交2千万剂,然后在9月27日前再提供1,500万剂,达到总数5千万剂。
阿斯特捷利康在本案开始前,已向欧盟交货3千万剂疫苗。声明指出,一旦阿斯特捷利康错过交货期限,将面临每少交1剂就支付10欧元(1.8美元)的罚款。
不过,法院裁示,阿斯特捷利康仍要尽力交货3亿剂疫苗给欧盟,法院将在9月举行新的听审会时,再评估合约的履行情况。 (首图图片来源:Astrazene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