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驳回诉状的FTC卷土重来,再告脸书垄断

在控告脸书违反美国反托拉斯法令的诉状遭法官驳回之后,美国联邦交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FTC)本周四(8/19)重新提出了修改后的诉状,有鉴于法官驳回的理由是“未具备足够的事实”,FTC这次更有条理的说明了脸书采用“买或掩埋”(buy-or-bury)的策略,来击退竞争对手,维持自己的垄断地位。

FTC指控,脸书总是在自己的服务不如人之际,以并购作为消灭竞争对手的手段,例如在脸书未能成功从桌面平台转至移动平台时,于2012年买下了Instagram,再于2014年吞并WhatsApp。

且为了进一步维持独占地位,脸书先利用开放为名,吸引开发者至该平台,再通过政策来钳制开发者成为竞争对手的机会。

FTC在诉状中描述,脸书于2007年时积极邀请开放者加入该平台,允许开发者访问能与脸书交互的APIs,该政策加速了脸书平台的发展,也间接带动脸书的广告获利,但随着开发者的服务大受欢迎,脸书却又变更其API政策,要求开发者必须同意不与脸书的核心服务竞争,也不促进脸书潜在对手增长的状况下,才能访问脸书平台。

该政策的变更,等同于减少开发者成为脸书竞争对手的机会。

此外,FTC也认为,脸书庞大的用户基础,以及用户之间的紧密连接,使得几乎没有其它社交平台得以与之竞争。

FTC指出,不管是并购竞争对手或者是抑制潜在的竞争对手,都将强化脸书的独占地位,使得脸书能持续推广基于监控的广告模式,且缺乏竞争的结果也可能造成服务品质的下降,因而希望可借由司法制度,纠正或预防脸书所采取的反竞争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