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LED大厂日亚化学工业(Nichia Corporation)今日表示,对华硕之日本子公司ASUS JAPAN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华硕)及其经销商所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中获胜,东京地院将令日本华硕及经销商负损害赔偿责任。
日亚化于新闻稿中表示,该公司对日本华硕及其经销商TD SYNNEX所提起之专利侵权诉讼,东京地方法院作出判决,判定日本华硕及SYNNEX侵犯日亚化专利。于上开判决中,法院认为华硕智能手机ZenFone Go(ZB551KL)以及ZenFone 2 Laser(ZE500KL)上搭载的白色LED侵害日亚日本第5177317号与第5610056号专利,而日本华硕与SYNNEX销售前揭智能手机之行为也构成侵害日亚前揭专利,因此法院命被告等对日亚负损害赔偿责任。
日亚化强调,为维护公平商业活动,会致力于保护其拥有的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权,对于任何侵权人将在任何国家采取适当及必要的措施。
(首图来源:日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