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尽管Google与苹果大力反对新的反垄断提案《美国创新及选择网络法案》(American Innovation and Choice Online Act),但美国参议院的司法委员会(Senate Judiciary Committee)周四(1/20)依旧以16:6的投票结果通过了该法案,外界预期它也可能顺利通过参议院的最终表决。
《美国创新及选择网络法案》将限制市场上的主要平台滥用其守门人的势力,偏好自家的产品或服务,使其竞争对手处于不利的地位,或者是歧视那些使用其平台的企业,而危及它们在相关平台上的竞争力。
即使苹果批评相关法案可能危及用户隐私及安全,Google则扣了更大的帽子,宣称相关法案将危及美国身为全球技术领先者的地位,并可能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但司法委员会仍然批准了该案。
参议院司法委员会总计有22名委员,并由共和党与民主党各占一半席位,虽然苹果与Google正对此进行大规模的游说行动,企图劝阻该法案,不过,外界认为已由两党取得共识的法案并不容易被拦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