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前总统奥巴马呼吁立法管控社交媒体

美国前总统奥巴马(Barack Obama)本周在斯坦福大学网络政策中心的研讨会上,以“数字资讯领域对民主的挑战”(Challenges to Democracy in the Digital Information Realm)为题,指出搜索及社交媒体已成为人们进入网络的窗口,也是获取新闻与消息的主要来源,美国需要考虑对保障社交平台的《通信规范法》(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第230条(Section 230)进行改革,也需要创建一个监管结构。

奥巴马指出,美国宪法中的《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是为了保障民主社会中的言论自由,美国不会告诉人们不得或不能出版特定言论,美国不会动手删除网络上令人反感或具煽动性的内容,然而,《第一修正案》检查的是国家的权力,并不适用于Facebook或Twitter等私人企业,或是诸如《纽约时报》及《Fox News》等媒体的编辑决定,且社交平台已经通过内容审核及算法对平台上所能出现的内容作出了选择。

问题在于人们并不清楚社交平台执行这些决定的原则,就算是一个基于公共利益的重大问题上,相关的原则并未被公开辩论,也缺乏民主监督,此外,所有的规则都涉及价值判断。

这使得奥巴马认为,评估社交媒体或网络的提案应该是它是否会强化或削弱包容性民主的前景,能否既鼓励健全的辩论又尊重彼此的分歧,能否加强法治与自治,是否有助于根据可获得的最佳资讯作出集体决定,以及它是否认同所有公民的权利、自由与尊严。

过去Facebook经常因为内容审核而受到大众抨击,有时被批评煽动暴力、纵容不实资讯,有时又被批评钳制言论,而使得Facebook创办人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经常公开呼吁应由政府来定义各种言论的违法与否。

不过,奥巴马看起来认定政府不应干预言论自由,反而应该向社交媒体问责。他称赞社交媒体对于限制暴力与仇恨言论的努力,但传播不实资讯的用户早已成为专家,游走于规范边缘,可是社交媒体往往选择忽视这些内容,一方面是为了避免被指责为内容审查,另一方面则是基于经济动机,企图尽可能地保留最大数量的用户。他责难社交媒体的是它们未能公布这些标准究竟是如何运行的,或者是其排序系统会如何影响资讯的传播。

因此,奥巴马认为美国需要考虑改革《通信规范法》第230条,例如是否应对于相关平台上露出的广告采用更高的标准。

此外,奥巴马也觉得监管及创新并不互相砥触,即使企业最初总是抱怨规则会扼杀创新并摧毁产业,但最终都证明良好的监管环境可刺激创新,它带来了安全及品质的标准,也让创新达到更高标准。

他建议美国应该创建一个聪明的监管架构,该架构必须经过科技企业、专家及相关社群的协商,例如有色人种或其它弱势群体,以让社交媒体在经营的同时减少有害内容的传播,而科技企业也应该要更透明化其经营方式,在保护知识产权权的同时遵守某些安全标准。

除了平台端之外,对于网络上五花八门的资讯,奥巴马也呼吁公民必须自己承担成为更好新闻消费者的责任,在分享任何资讯时先查看新闻来源并且三思,也应教育自己的小孩如何评估消息来源,以及区分事实与意见,协助他们成为重要的思想家。事实上,现在美国许多学区都已着手培养学生相关的网络媒体素养,它们不是教育学生特定的意识形态观点,而只是教他们检查来源,通过学习、辩论、投票及共同决策来锻炼他们的公民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