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通过《数字服务法》与《数字市场法》

欧洲议会于本周二(7/5)以压倒性的票数,正式通过《数字服务法》(Digital Services Act,DSA)与《数字市场法》(Digital Markets Act,DMA),将以明确的标准来要求科技企业于欧盟地区的经营方式及服务。

专门推动欧洲融入数字时代(Europe Fit for the Digital Age)的执行副总裁Margrethe Vestager表示,这是全球首创对网络平台最强大也最有抱负的监管创举,将通过DSA来保障用户的线上权利,而DMA将创造一个公平且开放的网络市场;网络的仇恨言论将可被处理,网络产品将是安全的,大型平台不得只照顾自己的利益,必须与其它企业分享资料。

DSA替数字服务供应商规定了明确的义务,诸如社交媒体或市场,强调在实体社会违法的行为,于网络也同样是违法的,禁止服务供应商传播非法内容、不实资讯或是其它会造成社会风险的元素,也将禁止特定的目标式广告,例如锁定儿童的广告,或是基于个人私密资料的广告,也必须允许用户拒绝接受目标式广告。

DMA所规范的则是担任守门人(Gatekeeper)角色的大型网络平台,包括苹果、Google及Meta等,要求它们必须替消费者提供更公平的商业环境与服务,包括必须允许第三方与守门人平台交互。这也是DMA最受瞩目的规定之一,它将强迫大型通讯平台必须允许用户与其它小型平台的用户交换消息,不管是文本、语音或是文件,有望替用户带来更多的选择,而非让他们被限制在单一平台上。

DMA的另一项重要规定,是要求大型平台不得避免用户轻松卸载任何内载的软件或程序,也不得限制用户采用第三方的程序与App Store。此外,DMA也要求企业必须让用户访问源自自己的资料,在取得用户的明确同意后才能展开目标式广告。

违反DMA的罚则并不轻,倘若守门人企业未能遵循相关规定,最高可被判罚全球总营收的10%,若重复违规,罚款将提高至年度营收的20%。

欧盟高峰会(European Council)有望分别在今年的7月及9月接纳DMA与DSA,在《欧盟官方公报》(EU Official Journal)发布的20天后正式生效,DMA会在法规生效后的6个月后开始部署,至于DSA则将在法规生效后的15个月后,或是2024年的1月1日开始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