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灯大厂帝宝14日表示,台湾知识产权及商业法院针对帝宝与德商奔驰间有关侵害专利权事件二审判决结果,判决一部胜诉、一部败诉,帝宝深表遗憾,将依法提起相关救济。
帝宝14日下午公告,德商奔驰集团对帝宝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帝宝产品侵害台湾设计专利“车辆之头灯”设计专利权,台湾知识产权及商业法院14日作成二审判决,帝宝一部胜诉、一部败诉。
对此,帝宝表示深表遗憾,待收到判决书后,将与律师研拟,依法提起相关救济。
帝宝表示,相关判决对公司财务业务无重大影响,待收到判决书后,将会再与律师讨论后续应对事宜。
台湾车灯大厂陆续遭国外车厂提出诉讼,2019年1月现代汽车在美国加州法院对帝宝及美国子公司提出专利侵害民事诉讼;2020年5月双方完成和解,和解契约细节基于保密条款不给披露。
奔驰(Mercedes-Benz)母公司戴姆勒(Daimler AG)也控告帝宝侵害德国设计专利“车辆之头灯”设计专利权,2019年8月帝宝公告台湾知识产权法院针对帝宝与戴姆勒之间有关侵害专利权等事件,一审判决结果戴姆勒胜诉,帝宝委请律师依法提出上诉。
堤维西去年6月上旬公告韩国现代汽车和起亚汽车在美国加州法院对堤维西及美国子公司提出专利侵权民事诉讼。
(首图来源:帝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