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检察长Ken Paxton本周控告Google侵犯当地的隐私法令,在未取得德州人们的同意下,就通过Google Photos、Google Assistant与Nest Hub Max等服务或设备,搜集数百万人们的人脸及语音识别资料。
Paxton于诉状中指出,至少自2015年起,Google便擅自搜集德州人们的资料,许多德州人们并没有意识到提供自己的独特个人特征,会对Google的营收带来贡献,不仅如此,这些个人生物特征的扩散也具危险性,因为它们是独特的,倘若遭窃并不能简单地删除或替换。
至于Paxton认为Google违反当地隐私法令的具体行为之一,为Google Photos中所提供的人脸分组(Face Grouping)功能,系统会侦测相册中的人脸,之后创建人脸模型,再把同样或类似的人脸聚集在一起,也即可根据人脸特征进行自动化分类。
另一个例子则是已被应用在汽车、手机、平板电脑或智能家庭设备的语音助理Google Assistant。Paxton指出,当用户激活Google Assistant时,Google会记录所听到的声音,并加以分析,以创建用户的声音文件,也会用来优化Google Assistant的反应,且Google通过声音就能识别说话的对象。
或许Google会在提供声音识别服务之前询问用户,但诉状指出,Google所记录的不只是Google Assistant用户的声音,但凡是偶然经过或出现声音的朋友、孩子、客人或父母的声音都会被记录。
德州认为Google为了自己的商业利益而滥用当地用户的个人资讯,是故意违反该州的《取得或使用生物识别法令》(Capture or Use of Biometric Identifier A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