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合抵制仲裁成员任命,WTO皇冠上明珠恐失色

大国博奕贸易战方兴未艾,以往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扮重要角色,有皇冠上的明珠美誉,但近年美国联合抵制上诉机构成员任命,若走回区域贸易协议将不利小国处理贸易争端。

日韩贸易战最近持续升温,韩国扬言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诉。日韩两国不是第一次将争议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不过这次可能缓不济急,除了审理恐长达数年,还因美国阻挡上诉法庭法官提名,WTO仲裁如今正陷入停摆危机。

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于1995年,推动贸易开放及通过谈判制定贸易规则,是最重要的全球性贸易组织,也是各国政府贸易协商、解决贸易争端的平台。

虽然WTO职责是尽可能实现贸易自由化,强调多边主义并反对保护主义,但各国出自经济或在政治外交考量下,无法避免贸易冲突,因此具有拘束力的争端解决机制(Dispute Settlement Body,DSB)被视为WTO成立以来最自傲的成就,有“皇冠上的明珠”美誉。

在WTO前身的“关税暨贸易总协议”(GATT)时代,争端解决制度常因特定会员联合抵制延误程序,后来1994年乌拉圭回合通过“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了解书”(DSU),从以往的实力导向走向规则导向,并设立具准司法性质的上诉机构(Appellate Body),让大小国家能从规则基础上争取各自利益。

争端解决机制程序大致依次为:要求双边咨商(Request for Consultations)、成立争端解决小组(Panel)、上诉(Appellate Body,AB)、执行及监督与执行等。

其中双边咨商要求,被控国须在10天内回应、30天内进行咨商、60天内完成协议;但若被控国无回应,则原告要求成立争端解决小组,小组应于6个月内完成报告,必要时得延长3个月;原告国若不接受,得于60天内提起上诉。

例如2016年美国对中国谷物进口关税案,专家小组今年裁决中国未遵守2001年加入WTO承诺──即根据“透明、可预测及公平基础”执行关税配额制。

若说“争端解决小组”类似一审,“上诉”就是二审,进入这个阶段时,会从7位成员中指定3位审理上诉案件。但与争端解决小组不同,上诉机构审理内容主要是小组报告中的法律争议点,也就是法律审。报告书应于60天内完成,必要时得延长30天。

(Source:pixabay)

近期一著名案例是韩国禁止日本特定食品进口案。

2018年WTO小组裁决,韩国禁止日本特定水产品进口及增加对食品额外检测要求等措施,对日本产品造成专断及不合理歧视,并构成隐藏性贸易限制,违反WTO食品安全检验与动植物防疫检疫措施协议(SPS)。但今年4月上诉机构翻案,撤销小组认定违反SPS裁决,换句话说,韩国可继续禁止福岛附近8个县出产的28种水产品进口。

根据WTO统计,1995年至2018年约共有573案请求双边咨商,其中2018年高达38案请求双边咨商,是1998年以来新高;另迄今共有336项争议要求成立争端解决小组,其中166案提出上诉。

但美国总统川普在2016年竞选期间一再抨击全球贸易协议,声称多边贸易协议毁了美国经济,并说美国可能会退出WTO。川普2017年表示,将采取积极行动抵抗其他国家不对等的贸易举动,若美国认为WTO的裁决干预主权,也可能不会服从。

美国虽未退出,但自2017年以来,通过持续联合抵制上诉机构成员任命来削弱WTO功能。

美国贸易代表局在2018年贸易政策议程暨2017年度报告(2018 Trade Policy Agenda and 2017 Annual Report)中指出上诉机构超过权,包括:审理期超过期限;未经会员国同意,自行授权不再是上诉机构成员继续参与审理案件;发布对解决争议不必要的意见报告,及超过越法律审范围等。

WTO上诉机构7位成员任期陆续届满,仅剩3名法官,是审理裁决的最低门槛。在美国表明未解决上述问题前,无法接受上诉机构成员提名的情况下,到今年12月将只剩一名成员,运行危机迫在眉睫。

WTO争端解决机制设计是避免经济体因国力大小而被岐视,若上诉机构无法运行,各国走回区域或双边机制,小国将因筹码较少不利谈判。

(首图来源:Flickr/Blogtrepreneur CC BY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