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打假拟最高判罚360万元,但为何反假新闻法案立了又废?

马来西亚议会于2018年3月26日提出了反假新闻法案,并于4月2日通过。

此《反假新闻法案》明定管束的内容范围包括“全部或部分错误的新闻、信息、数据和报告,包括各式功能、图像和录音等”。当马来西亚或马来西亚公民受到影响时,这项新法案也适用于马来西亚境外的罪犯,包括外国人。

马来西亚的《反假新闻法》可判处最高6年监禁和最高50万马币,(US$129,000)的罚款。

不过针对法案中定义的“全部或部分错误的新闻、信息、数据和报告,包括各式功能、图像和录音等”,部分反对该法案的议员认为,将造成言论自由的威胁,批评者更指出该法案刻意含糊定义的问题,表示虽然该法案有机会成为披露真相的武器,但假的东西可以被认定为真,而真的东西又可以被颠倒为假,模糊的标准与定义,成为该法案的最大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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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第二次投票通过废除“反假新闻法案”

因此,马来西亚国会于10月9日又再次投票通过废除“反假新闻法”(Anti-Fake News Act, AFNA),这是众议院在短短14个月内第二次投票通过废除“反假新闻法”。

去年5月,由刚上任的Pakatan Harapan联盟(PH)控制的众议院便已投票通过废除有争议的反假新闻法案。但是由反对党国阵联盟(Barisan Nasional coalition)控制的马来西亚参议院阻止了废除反假新闻法案的议案。因此Pakatan Harapan联盟必须等待一年(为冷静期)才能再提出该法案,以再次废除反假新闻法案。

10月9日下议院再次投票赞成废除该法案。这次,参议院无法再阻止此议案的行使,因已由众议院国会议员们第二次通过废除反假新闻法案,具有保证在一年之内完成废除反假新闻法案的时效。

该法案将再次送交参议院,但即使该法案再次被参议院拒绝,也可以自动生效,递交给马来西亚国王以表示同意,于此同时,各界预计国王不会不同意废除反假新闻法案。

现任国王苏丹阿布都拉(Sultan Abdullah Ri’ayatuddin of Pahang)有30天的时间同意新法案,若无,该法案仍然将在30天过后,自动生效。

争议十足“反假新闻法案”通过,演变成两度被参议院驳回

这项法律因其快速通过生效,缺乏适当的沟通协商,且对“假新闻”含糊定义而受到社会大众广泛批评,这将有可能被当权者滥用,并给错误解释提供许多弹性空间。

PH联盟在废除此法案的成功,则套现其对自由主义选民的交代。新加坡国际事务研究所高级研究员胡逸山(Oh Ei Sun)分析:“PH需要强化近几个月来逐渐消失的核心支持者。废除被自由主义者所唾弃的法案,希望能对PH联盟的支持所帮助。”

不过,去年负责起草、撰写和催生反假新闻法案的前法律部长阿莎丽娜(Azalina Othman)对此法律展开必要性辩护。在议会中,阿莎丽娜表示,若缺少此反假新闻的法案,现行法律无法有效减少网络上分享的假消息,并否认该法律是出于政治原因而制定的。

亚洲人权观察副局长罗伯森(Phil Robertson)就说:“废除这项法律确实是保护马来西亚言论自由的唯一条路径。”他补充:“这些反假新闻法案只是政府审查制度的另一种更有吸引力的包装,旨在愚弄人们,让官员能够针对他们不喜欢的批评者闭嘴。”

PH联盟的议员表示,《印刷出版社法》、《刑法》和《马来西亚通信与多媒体法》等现行法规就足以解决此类虚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