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京法院针对“无印良品侵犯商标权纠纷案”作出最终审判,日本无印良品母公司“株式会社良品计划”、上海无印良品必须立刻停止侵犯棉田公司、北京无印良品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山寨无印良品竟然告赢原版无印良品?这下子让网友们都纷纷为原厂打抱不平了。不过,其实这个官司远从2015年就开告了,而且日本的无印良品几乎是每判一次就输一次。
这次的判决除了表示日本无印良品侵权外,另外,还要在天猫“无印良品MUJI官方旗舰店”和大陆的实体门店发布声明以消除侵权影响,再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62.6万多样人民币。
其实当初在一审的时候,2017年12月,法院一审判决认为MUJI败诉,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对方超过40万人民币的经济损失。

先前MUJI就已经发布过声明表示,这次商标权争议涉及的是24类“无印良品”商标,覆盖的商品种类包括棉织物、毛巾、床单、枕套和被罩等产品。除此之外,这起商标案跟MUJI的品牌、门店名称和其他类别商品并无关系。
事情说来很简单,“山寨无印良品”之所以能在商标侵权案一审中胜诉,最主要是他们早于MUJI在中国申请注册了大部分24类“无印良品”商标。而中国商标法原则上保护申请在先的商标,这一点,就让MUJI头疼了足足17年。

MUJI在2005年正式进入中国市场,在上海开出第一家门店。但其实早在1999年,MUJI就已经在中国申请注册“无印良品”商标,只是到2000年4月,都还没对24类商品商标申请注册。

据案件判决书显示,2000年4月6日,海南南华实业贸易公司申请注册24类“无印良品”商标。商标在2001年核准注册,并在2004年转让给北京棉田纺纺织品有限公司,有有效期至2021年4月27日。
而案件中另一位原告北京无印良品投资有限公司,是北京棉田公司的子公司,在2011年6月22日成立,同时获得24类“无印良品”商标的使用授权。

在2001年商标公示的时候,MUJI对此提出异议,认为海南南华实业贸易公司恶意抢注,并在之后展开了长期诉讼,希望能在中国取回24类“无印良品”商标。
但相关诉讼在201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驳回,认为24类“无印良品”商标被申请注册时,MUJI在中国知名度有限,不足以构成恶意抢注,裁定不撤销注册。

因为没有商标权,长久以来MUJI只能在中国小心翼翼行事,避免在床单被套等24类商品标签上出现“无印良品”这四个字。
MUJI这长达17年的“商标侵权”行为,北京棉田纺纺织品有限公司在先前声明中表示这是“死缠烂打”、“空手道式抢夺”,并称“严重加重了我公司经营负担”。
北京棉田方面同时解释称当年“无印良品”商标注册,是来源海南南华实业贸易公司生产出的“无印染”概念毛巾,结合当时“无印良品”组合的清新自然特质,以及道家的哲学思想所致,跟MUJI完全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