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BEC手法假冒广达向Google及脸书收款,立陶宛男子被判5年徒刑

假冒为台湾代工企业广达,并向Google及脸书诈骗超过1.2亿美元的立陶宛男子Evaldas Rimasauskas,在本周被判处5年刑期。

现年50岁的Rimasauskas是采用所谓的商业邮件诈骗手法,他在2013年到2015年之间,假冒广达员工的名义发送诈骗邮件给Google、脸书及这两家企业的子公司,要求它们汇款到各地的银行,还伪造这些受害公司的合约、发票及签名以取信银行,把款项导入Rimasauskas所控制的账号,总计诈骗了超过1.2亿美元。

Rimasauskas在2017年3月被立陶宛当局逮捕,并在同年被引渡到美国。

其实不管是美国司法部的新闻稿或起诉书都未提及广达、脸书或Google的名称,而是以Company 1、Victim 1及Victim 2来取代,只说被假冒的Company 1是在1980年代于亚洲成立的硬件制造商,Victim 1则是专门提供网络服务与产品的跨国企业,Victim 2为美国的社交网站。但路透社与彭博社则引述消息来源报道,这3家企业分别是广达、Google及脸书。

纽约曼哈顿的联邦检查官Geoffrey Berman表示,Rimasauskas执行一项大胆的计划,向美国企业诈骗超过1.2亿美元,再将这些资金转往全球账号,但这起横跨全球的高科技犯罪,最后还是得在美国服刑。

此外,Rimasauskas被没收了近5,000万美元,也必须归还2,60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