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天银行、乐天Card与国票金控拟合资成立“乐天国际商业银行”,经营纯网银业务;因无显著限制竞争疑虑,公平会决议不禁止结合。

公平交易委员会今天在1486次委员会议通过,依公平交易法第13条第1项规定,不禁止乐天银行株式会社(乐天银行)、乐天Card株式会社(乐天Card)与国票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票金控)合资成立“乐天国际商业银行”。
公平会表示,本案结合前参与结合业务间并没有水平重叠或垂直供需关系,也不具有潜在竞争关系。加上乐天银行、乐天Card的最终控制业务乐天株式会社,以及其关系企业在所属市场,本来就面临激烈竞争,市场占有率也很低,评估可能产生市场力延伸效果有限。
公平会也认为,国票金控所属子公司的现有客户并不是纯网银目标用户群体,加上市场占有率有限,很难借由搭售或捆绑销售,来推广纯网银业务。
公平会也对本结合案涉及的数据文件累计,以及个人资料保护等数字市场新兴竞争问题进行评估。考量数据库并非无法通过其他来源搜集,或以其他资料取代,竞争者可通过与其他数据相关业务合作,以取得用户数据文件;因此,还很难认定参与结合业务所掌握的数据库,能为新业务带来竞争者无法复制的竞争优势。
此外,本案参与结合业务在个人资料保护面向,并没有消除竞争压力的效果,因此尚无降低“以隐私为基础的竞争”,但是公平会提醒,本案参与结合业务,仍然必须注意、遵守个人资料保护法的相关规范。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去年8月已经核准3家纯网络银行,其他2家纯网络银行,连接商业银行与将来商业银行的结合申报案,公平会已经在去年12月18日决议不禁止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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