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普、广明12天内握手和解,诉讼案背后的攻防是什么?

2010年轰动业界的“面板垄断案”,韩国LG Display、日本夏普、日立旗下子公司Hitachi Displays、爱普生映像元器件公司、台湾华映和奇美电接连受罚,除了巨额罚款外,公司代表也面临吃牢饭的命运;各企业在发展史,真的必须维持市场上的公平竞争,避免踩反托拉斯法红线。

台湾法制师承德国,却对英美法系不够了解,尤其是反托拉斯法,接连让台湾企业跌跤。此次的广明案、10年前的面板产业反托拉斯案,都是台湾企业的最佳借鉴。

仅仅12天,惠普(HP)控告广达集团旗下广明光电违反托拉斯法的案件出现重大逆转!6月初,广明总经理何世池还对二审判决结果大喊“ridiculous”(荒谬),6月18日,惠普、广明就同步宣布“和解”。短短12天,双方之间做了什么样的攻防,让诉讼终于画下句点?

广明资产不够赔惠普,和解完股票却立刻涨停板

美国联邦地区法院今年1月判决广明必须赔偿惠普的金额高达4.39亿美元,折合新台币约131.28亿元。摊开广明今年第一季财报,总资产也才121.8亿元,扣除负债47.05亿元,净资产只有74.75亿元,根本不够赔。

所幸双方完成和解,虽然赔偿金额保密,但法学专家认为,若惠普以原始所称受损金额1.76亿美元(换算约新台币约52.63亿元)要求和解,广明最好同意,这与广明今年第一季帐上现金相差不远。

对此,广明仅回应,“和解金额内容不能对外透露,财务状况足以支应及维持公司正常运行。”消息一出,一改6月上旬连3天跌停走势,广明6月19日、22日连2根涨停板锁死不动,不但让广明股价一吐先前怨气,连2日涨停价委买量也都高达10万张以上,投资人想买也买不到。

台美法律大不同,广明其实不用赔那么多?

原本二审判决下来时,外界几乎都认为,广明赔付巨额几乎是木已成舟,但熟悉法律程序的专家指出,在惠普申讨赔款的执行过程,有机会让广明实际赔付金额不那么高。

关键在于,若广明不自动履行美国法院判决,惠普可持美国判决向台湾法院提起许可执行之诉,待取得胜诉判决确定后,才能在台湾强制执行,而“台湾法院判决”会成为广明最终赔偿金额的谈判关键。

“台湾《公平交易法》里面也有赔偿3倍金额的规定,所以我们法院很可能会倾向肯定3倍惩罚性赔偿。”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沉冠伶研究广明案之后做出分析,“但这个金额已经影响到公司继续生存的利益,从财产权保障及是否违反比例原则的观点,是否要全额承认,这都有讨论空间。”

诉讼案真要打打不完,越拖越久对双方都不利

再者,如果双方继续告下去,等台湾法院最终判决下来,到惠普要求强制执行,一连串程序没有花个5年、10年跑不完,不论对广明或是惠普,都是时间与金钱的消耗。

“最好的结局就是和解。”早在双方尚未握手言和之前,一位法界专家就如此表示,而且“只要惠普肯和解,广明最好赶快踩刹车。”

对惠普来说,打下去也未必有利。群胜国际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欧阳弘就表示,“假设惠普真的要彻底击退广明、广达,官司就会继续下去,但这么做,广明摆明会破产,只要广明用破产应对,惠普就会妥协。”

惠普自然知道,若把广明逼到破产,能不能拿足赔偿金还是问题,何况惠普是广达的大客户,撕破脸,对彼此都没有好处。因此,双方再度洽谈和解,顺势走下台阶,于6月18日签订保密和解协议。

以广明案为借鉴,各企业需正视“公平交易”

广明案虽然画下句点,但对以代工制造为主的台湾产业界,要避免戴上“托拉斯”大帽,确实是企业必上的一课。广明原本以为身为代工企业,客户是否“联合定价”跟代工者无关,但本案凸显了实际状况并非如此。

广明被美国司法认定为涉嫌与客户“共谋”,无法置身事外。再者,一旦反托拉斯法案件成立,也不是刑事没事,民事诉讼也就跟着没事,且往往民事诉讼败诉的赔偿金,足以造成公司致命伤害,不可轻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