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下午,在一个“客户”的要求下,茶叶店老板朱女士带着价值1000多元的茶叶和茶具到莲湖区政府大院送货上门,又在“客户”的要求下将货物放在门房。随后“客户”将她领到一座办公楼内的会议室,声称去取钱开票后就离开了。等朱女士反应过来赶到门房时,放在那里的茶叶等物已被拿走,而门房称并不认识那名“客户”。
男子借口取钱开票离开
朱女士和丈夫在莲湖区许士庙街开了一家茶叶店,小本经营,生意尚可。朱女士说,最近因刚刚过了春节,生意稍显冷清。2月17日临近中午时分,一名40多岁的男子来到店里,这儿看看那儿看看,称要买不少茶叶,还要茶具,但最后并没有掏钱购买,只是要了她的名片就离开了。下午两点多,她接到了这名男子的电话,称需要送货上门。男子要了300多元一斤的铁观音两斤、200元左右一斤的花茶两斤,又要了一只烧水壶和两只水晶杯,“算下来有一千多元,他说让我给送到莲湖区政府,我们也经常给政府部门送货,就没多心”。
随后,朱女士委托邻居帮忙看店照顾孩子,自己则带好货物赶到莲湖区政府,“我在东侧偏门见到了那个男的”。朱女士说,男子从政府院内出来迎她,门卫似乎与男子认识,还让她把电动车骑进院内。
男子在一栋办公楼内转了一圈后,说财务人员不在,建议她把茶叶等物先放在门房。之后男子又将朱女士带进办公楼,领进一间会议室,“他说让我等一会儿,他去找人取钱开票,5分钟就能回来”。等了几分钟后,朱女士突然觉得不太对劲,急忙下楼赶到门房,但为时已晚,男子已将茶叶等物取走离开了。
门卫称并不认识当事男子
出了这样的事情,朱女士有些蒙。她仔细回想了过程,觉得门卫好像与男子认识,就向门卫询问男子的情况,但门卫表示并不认识该男子。平白无故损失千余元财物,朱女士很生气,就报了警。公安莲湖分局北院门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对事情进了调查,朱女士说,到目前为止,她并未从警方处了解到调查的具体情况。
那么当时到底是怎样的情况呢?“那男的是从里面出来接那女老板的,但是我们根本不认识他。”莲湖区政府门卫何(音)师傅说,“他们要放东西的时候,我还说不负责安全。”何师傅说,二人进去时间不长,那男的就出来取走东西匆匆离去。直到朱女士出来,他才知道是怎么回事。“本来规定是不准放东西的,这事闹到了派出所,我也要受到处罚。”何师傅也很委屈。
据了解,警方已调取相关监控资料,经莲湖区政府核实,该男子并非区政府工作人员,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警方称,发生这样的事,朱女士自己也太大意了,与对方素昧平生,却在对方带她在区政府转了一圈后,轻信对方是政府工作人员。“这种情况下,决不能轻信对方,最起码财物不要离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