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公司经常要求员工签订保密条款,本月有Google约聘人员向加州法院控告Google通过工作合约中的保密条款,做出多项不合理的限制,包括不能对父母透露薪资、向当局通报违法工作环境、甚至不能撰写以硅谷为背景的小说。
提出控告的是三名Google现任与前任约聘人员,他们通过负责人力外承包商Adecco在Google工作。根据法院文件,Google的保密协议限制广泛,涵盖限制竞争、禁止吹哨与言论自由。例如合约禁止他们在面试Google对手公司时,透露Google任职期间的薪资或工作内容。Google也不允许他们将工作中的违法情形,包括不安全、歧视工作条件及超时工作等报告给Google内上级,或是外面的律师或政府单位。
此外,工作合约也限制员工下班后的行为,像是不允许他们撰写与硅谷工作有关的小说、告诉父母他们赚的钱足以支付生活所需,明显违反了宪法保障的言论自由权。原告指出,虽然Google合约的保留条款说明,这些规定并未限制法律保障他们和其他雇主讨论薪资、工作条件及通报违法事项的自由,但保留条款在Google政策之前毫无意义。
一名员工也控告Adecco禁止约聘员工在未经其同意下,直接为Google服务。
加州一审法院裁定被告的抗辩,本月加州上诉法院则推翻一审法院的判决,允许诉讼的执行。